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肥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欠款纠纷。拿到这笔发生在二十四年前的欠款时,申请人郑某向执行干警连连致谢。
1997年5月,申请人郑某因经营需要,从孙某处订购食用油,孙某以买油需要支付定金为由,收取郑某4万元,后孙某并未将食用油出售给郑某。为此,孙某写下4万元欠条,答应郑某于1998年4月还清欠款,到期后,孙某并未如约还款,此后十余年里,郑某多次讨要款项,但孙某一直未能兑现承诺。2010年10月,孙某又承诺在油厂安置处理完毕后一次性结清欠款,然而其还是未能履约。此后又是八年多的追讨,申请人郑某数度讨债无果,心力交瘁,遂于2018年将孙某诉至肥西法院。判决生效后,孙某仍不支付欠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于2019年4月2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孙某同意于同年4月30日前偿还本息,但到期后,孙某再次食言。2021年5月案件恢复执行,为切实保障胜诉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孙运龙穷尽一切调查措施,详细摸排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拆迁安置房产。据此,他联系上被执行人孙某告知其积极履行欠款义务,并结合案例和相关法律知识多次向其释法明理,但孙某仍然不予理睬。2021年5月13日,孙运龙对孙某名下位于肥西县上派镇的拆迁安置房进行查封。眼看房屋真的被封,孙某这才幡然醒悟,意识到逃避履行债务必将自食苦果,于是主动联系申请人郑某协商付款方案。2021年5月28日,孙某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这起长达二十四年之久的欠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