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基层“微腐败”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变“一言堂”的问题时有发生。对此,需进一步做实做细基层监督,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坚持以“亮责任、亮权力、亮风险、亮监督”工作体系为抓手,通过公示栏、微信群等载体,将村级小微权力的主体责任、风险点、监督责任、运行过程清晰全面地展现给群众,让群众明白有事找谁办、怎么办,知道监督、参与监督。出台村级小微权力考核评价办法,围绕村级民主决策、廉洁自律、项目建设、便民服务等方面工作进行考核,把责任压紧压实,不断提高监督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