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梦茹)甘肃省敦煌市司法局采用“1234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全力以赴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坚持“一个主线”
坚持以“预防为主、依法调解、防止激化”为工作主线,大力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通过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矛盾预判和纠纷预警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发挥镇、村、组三级网格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深入重点村组进行摸排研判,密切关注发展动向防患于未然。截至目前,全市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45件,涉及金额602.9万余元,调解成功率达98.3%。
“2”:突出“两个转变”
转变调解方式。由过去单纯的权威压服、情理说服,转变为使用“情、理、法”手段进行说服、教育和劝导,同时综合运用“借用力量法”“亲身体验法”“联动调解法”等方法,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教人”,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了矛盾纠纷升级和激化。突出纠纷化解重心由“调处”向“预防”转变。有效利用基层力量身处一线、贴近群众的优势,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网格化管理重点工作职责,细化网格责任片区820个,常态化组织3300余名专兼职网格员、310名治安户长和包抓村(社区)干部走千家、进万户,深入镇村组、社区农户、厂矿企业等逐级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及时处置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和不和谐、不稳定隐患苗头,做到隐患问题超前排查,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回访督查长效机制,结合所调解的具体矛盾纠纷,及时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倾听群众诉求,在调解成功后,不定期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关注双方调解协议履行和后续关系发展等情况,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手段反映合理诉求,进一步巩固矛盾纠纷调解成果,减少调解协议签订后“事了心未了”现象,避免了矛盾冲突二次爆发。通过回访悉心听取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发现问题和改进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打通人民调解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共解答群众诉求200多人次,向群众赠送法律知识读本500余册。今年以来,共回访各类矛盾纠纷685件,涉及群众1370人次。
“3”:推行“三个优化”
优化社区调解队伍。会同政法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敦煌市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升新任调解员履职能力,切实增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水平。优化多元调解机制。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信访部门协调,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指导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创新“三调联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工作举措,打通人民调解各专业职能部门沟通交流“肠梗阻”,推进普调同行,有效预防、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打造敦煌人民调解工作品牌。优化专业调解资源。统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劳动仲裁、个人调解室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利用优秀专业调解力量围绕辖区突出矛盾“尖刀式”介入调解,主动积极作为,达到“调解一项、疏通一片”的良好效应。
“4”:统筹“四个平台”
统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充分整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资源,以各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站)”为依托,创建调解室,调解室集受理、分流、协调、处置、调解、援助等6大功能于一体,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与各诉讼环节衔接,多元化化解纠纷,预防辖区矛盾升级,大力推动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统筹“1+9+N”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9个镇、N个村(社区)设有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组织全市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为群众提供集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统筹线上法律服务。借助“敦煌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法律服务在身边”微信群,完成调解场所视频联网在线互动。针对跨乡镇、跨部门的疑难纠纷,利用微信视频等同步联动调解,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统筹一体化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平台。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平台贯通市、镇、村三级人民调解工作信息管理平台,集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处理于一体。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831件,其中损害赔偿纠纷33件、婚姻家庭纠纷12件、邻里纠纷436件、房产物业纠纷130件、合同纠纷32件、生产经营31件,其他纠纷108件。(甘肃省敦煌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