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将司法行政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深度融合,将教育整顿助推乡村和谐稳定相结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指导各基层司法所准确判断和科学把握精准扶贫户矛盾纠纷规律特点,切实做好精准扶贫户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坚持强基固本、规范高效。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让困难群众随时随地就能找到人民调解组织,得到人民调解服务。健全规范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主力军作用,确保小矛盾小纠纷不出村;夯实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人、有效化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
坚持源头治理、预防在前。严格落实“村每周一次、乡(镇)每半月一次、县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工作机制,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和困难群众身边,紧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和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开展全方位、全天候、拉网式排查,广泛收集信息掌握情况,发现风险隐患及时处置,做到早发现、早分析、早控制,防患于未然。
坚持机制创新、多措并举。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调解责任,加强司法行政、扶贫、人社、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的涉贫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合力,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化解乡村振兴工作中的矛盾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酒泉市金塔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