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法官,请把我的银行账户解冻,我欠的2万元马上就付…”被执行人朱某在电话那头焦急地说。
近日,铜陵市郊区法院快速执结一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支付了全部案款20000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朱某因未支付劳动报酬与文某产生纠纷,经社区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经郊区法院司法确认,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后朱某未按协议的规定支付文某工资款项,文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缴款通知书等执行文书,多次要求朱某依法履行义务,但朱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待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朱某的银行账户时,朱某慌了神,立马打电话给执行法官,请求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执行法官告知朱某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但要承担财产被冻结、扣划的后果,甚至可能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最终,朱某筹集了20000元打入法院账户,案件执行完毕,执行法官依法解除了对朱某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