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2021年6月15日,花垣县法院同各单位集中于边城广场,开展“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干警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自5月1日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的实施于行政机关而言对非法集资行为的处理关口前移,不但对非法集资行为的处置有了抓手,更是对预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防范重于打击。
预防是法律的基本功能,然而预防作用的发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避免更多群众掉入非法集资陷阱,在宣传现场,县法院明确告知群众,须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掉进非法集资陷阱,并列举以小品引诱、高利息回报、拉人头奖励、营业执照混淆金融牌照等陷阱、套路。群众表示乐意看到法治宣传上街头,对宣传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在日常生活中会提高警惕,遇到非正常“投资”“理财”项目,多一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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