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湖南某海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多万元,购买了51台大型货车,湖南某马贸易公司为其担保。拿到贷款后,湖南某海公司仅支付了部分按揭款。某马贸易公司代为偿还贷款770多万元后,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2019年10月23日,长沙县人民法院组织双方调解,湖南某海公司承诺分期还款,可到达约定日期后仍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进入执行阶段后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对方依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并且在今年年初,湖南某海公司就已经将名下银行存款转移,公司法人肖某也已经关闭手机玩起了失联。2021年6月2日申请人向长沙县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强制执行】 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调查发现,湖南某海公司还有上百台的大型货车可供执行。执行法官经过调查确认, 湖南某海公司贷款购买的13台货车,就停放在长沙莲花镇某停车场。6月9日,长沙县人民法院派出数十名警力赶赴现场进行强制执行。 下午3点,经过6个小时的执行,涉案的13台大型货车完成了查封,并扣押至长沙县人民法院。随后,执行法官告知湖南某海公司相关负责人,法院将依法对查封车辆进行司法拍卖,拍卖所得用于支付本案执行款,如果有不足,将会继续查找被执行人名下其他车辆进行处置。至此,本次强制执行行动圆满完成。 为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本次执行行动长沙县人民法院特邀请长沙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督查组第四组成员前往行动现场监督见证执行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