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资兴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热情服务 廉明高效”的锦旗,表达了申请执行人对资兴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和赞誉。
2020年5月,蔡某借款30万元给李某,李某承诺2021年2月将本息还清,但到约定时间后,李某却分文未付。后蔡某诉至资兴法院,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了民事调解,但李某仍未在规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2021年5月,蔡某不得不向资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其名下除一台丰田普拉多越野车之外无其他可提供执行财产。为此,执行干警依法查封了该车辆,并多次责令李某提供还款计划。最终,经执行干警反复做工作,申请执行人蔡某和被执行人李某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约定将李某名下车辆过户至蔡某名下抵偿。但在过户过程中,因该车辆部分配件进行过改装,且系进口车辆,当事双方始终未能找到原厂配件,导致无法过户。了解该情况后,执行干警连续几天陪同当事双方四处寻找配件,后经多方协调,终于在郴州某配件厂找到了相关配件,并成功将车辆过户,使该案顺利和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