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6月18日,歙县法院对多次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了强制拘传措施,促使其履行判决义务,彰显了法律威严,保证了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及时实现。
2021年3月,某公司与蒋某追偿权一案,经本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蒋某应偿还某公司代偿款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蒋某未能主动履行义务,某公司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蒋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责令其限期履行。但蒋某隐藏行踪,拒不接听电话,在多次签收传票后仍不到庭,逃避执行。
6月18日,执行法官得知蒋某正在某农贸市场批发日用品,遂召集法警赶赴现场,将蒋某强制拘传到法院。在农贸市场返回法院的途中,得知有可能被拘留的后果后,蒋某主动联系了亲友进行筹款。11时40分,在执行法官的督促和见证下,蒋某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将3万元款项转付给某公司,并就余款的支付事宜与某公司达成了分期付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