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南宁长江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集团)破产重整案管理人竞选会,广西8家一级管理人(其中有2家联合报名)参加竞选。崇左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陆洪鸣等11名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还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信访局、住建局、房产管理中心一名领导和债权人、债务人代表参加。会议由崇左中院民二庭庭长杨德清主持。会议全程由崇左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中院党组成员黄东基、市中院监察室主任陆静监督。
长江集团于1994年8月27日成立,公司经营范围为对酒店业、餐饮业、游泳业、交通能源建设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近年来,由于经营方面的原因,该集团债务缠身,诉讼不断,债务初步累计达12.3亿余元。案件经相关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此,该集团向崇左中院申请破产重整。2021年5月24日,崇左中院裁定受理该集团破产重整案件。
长江集团破产重整案件涉及债权人人数众多,债权债务总额大,债权债务组成复杂,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崇左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为顺利有效推进该案件破产重整,崇左中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广西8家一级管理人向该院报名参加竞争并参加竞选会。
崇左中院领导高度重视本次竞选会,为确保竞选会公平、公开、公正进行,真正评选出合适的管理人,专门成立评选委员会,由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担任评委。6月17日,院长陆洪鸣亲自组织评委学习破产管理人的法律法规规定,为评委正确履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竞选会上,8家管理人充分展示了自我,分别陈述了本机构的基本情况、拟委派参与本案工作的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近年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工作业绩、经验等情况、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房地产类破产案件情况、参与本案工作的优势、本案的工作方案及管理人报酬收取和让利方案,并分别回答了评委的提问。崇左中院“快”字当头,当天下午即召开评选会,拟定长江集团破产重整案正选和备选管理人。
崇左中院将以办理长江集团破产重整案为契机,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担当作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地方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