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海北中院结合审判职能,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立足工作实际,坚持法、理、情的统一,以辩法析理、循循善诱的沟通方式来增强当事人换位思考的同理心,达到巧妙运用调解手段使纠纷得到一次性妥善化解的良好效果。近日,立案庭速裁法官成功调解10件合同纠纷系列案,既妥善调处了涉企纠纷,又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中的“急难愁盼”问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2020年青海某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在门源县从事装修业务,在装修过程中该公司员工罗某从韦某等三人处购买了窗户、玻璃等装修材料,并雇佣左某等七人为其提供劳务。工程结束后罗某与韦某等十人分别进行结算后各出具欠条一份,因该装修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韦某等十人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该公司给付韦某等十人货款和劳务费。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中院,要求改判。
承办本案的速裁法官在了解该系列案件基本事实后,考虑到双方对事实争议不大,案件法律关系清楚,有和解的可能性,为此在对该系列案询问后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速裁法官认真细致地与双方当事人梳理了案情,耐心地释法明理,疏导矛盾,向上诉人讲事实、摆证据,指明了系列案问题的症结所在,并耐心向上诉人释明不及时给付货款及劳务费所造成的严重法律后果,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上诉人表示给其宽限一定时间筹措费用,速裁法官又对十名被上诉人晓之以理,希望能考虑到上诉人的实际困难,给予其筹钱的时间。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这10件纠纷案件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此次集中调解减少了当事人诉讼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切切实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下一步,海北中院立案庭速裁团队将立足司法职能,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纠纷解决效率,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