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法官,真的太感谢您了,看到小孩健康长大,我也终于放心,我愿意支付抚养费”。看到多年未见面的儿子,解开了心结的邵某向法官表达了真诚谢意。
在2011年,小孙仅6岁时,母亲邵某与小孙的父亲离婚,小孙随父亲生活,离婚时约定由邵某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小孙成年。但邵某从2013年起就未继续支付抚养费了,无奈之下,小孙起诉到法院,要求邵某支付抚养费。
杨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母子间并没有大矛盾,只是父母离婚后,小孙与邵某缺乏沟通,邵某曾多次到学校看望小孙,小孙却避而不见,这让邵某深受打击,才未继续支付抚养费。邵某表示愿意支付抚养费,但希望能够与小孙见面。
为消除误会,杨法官多次给小孙父亲做思想工作,终于在5月底的一天下午,小孙来到法院与邵某见面。眼看着已长大成人的儿子,邵某不禁留下眼泪,在法官的建议下,母子二人相互添加微信,小孙也同意到邵某家里一起生活两天。邵某表示,儿子在健康成长,自己放心了,愿意补偿以前的抚养费,并且今后按月支付抚养费。
最终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调解成功,邵某与小孙解开了多年的心结,母子关系得以缓和。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始终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做好审判工作。家事案件具有特殊性,对立的原、被告之间大多曾是亲人、家人,感情与利益交织,想要办好家事案件,就要找准原、被告间矛盾的源头,从根本上缓和双方关系,才能化解矛盾,实现家庭和谐,保障社会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