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6月24日,滁州某贷款公司将一幅写有“廉洁高效,依法行政”的锦旗送到南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称赞执行局秉公办案,执行神速。
2016年,因公司经营需要,滁州某运输公司向滁州市贷款公司借款750万元,借款期限为六个月,借款到期后未能按期还款,经贷款公司催要未果,为维护自身的权益,故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判决滁州某运输公司偿还滁州某贷款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76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迟迟未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梳理查询,发现其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先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进行了查封,因该房产面临拆迁,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冻结了拆迁款,同时积极联系被执行人进行沟通,最终成功为申请人执行到了全部案款。
南谯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不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