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夏某某走进法庭,递交离婚诉状,要求法院解除其与薛某某的婚姻关系。
2020年11月夏某某曾向法院要求离婚,后经调解撤诉,期间双方并未和好,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夏某某称自己在湟中区娘家居住生活,来互助县起诉离婚路途比较遥远,要求法院尽快解决。法庭工作人员马上给薛某某打通电话,经过半个小时的沟通,薛某某同意法庭人员即时调解解决纠纷,但称自己因忙农活无法来法庭应诉。法庭工作人员随即告知薛某某赶赴离家不远的驻村调解室,在驻村调解室处理案件。
来到驻村调解室,悬挂好巡回审理的法徽和横幅,一个简易审判庭就布置好了。法庭邀请驻村调解员一起参加调解,经过调解薛某某认为因双方未处理好夫妻关系,致使矛盾升级,经法院调解夏某某撤诉后,自己也多次去妻子娘家劝叫夏某某,但夏某某拒绝和好,自己也认识到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同意与夏某某解除夫妻关系。法庭工作人员就原被告的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债务负担进行了调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离婚案件得到及时处理。
双树法庭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方便当事人诉讼的理念,抬起衙门就群众,近三年来,开展巡回审判180余次,为党的百年华诞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