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男方利用其女朋友微信账号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案件。
原来,被告人胡某与小张原系男女朋友关系。2020年1月,小张向胡某提出要6万元彩礼。在某日晚上9时,胡某在自己家中拾得小张遗落的手机,遂产生了使用该手机上的微信账号骗取钱财作为彩礼钱的念头。胡某将该手机的手机卡放入自己手机上后登录了小张的微信。胡某编造“帮老公还信用卡,借钱周转”的谎言,以小张的名义使用小张的微信向小杨提出借款6000元,并说自己的微信账号被冻结,让小杨转款至另一微信小号(实为胡某自己的微信)。次日上午10时,小杨向胡某的微信转账6000元,同日12时,小张补办手机卡后登录其微信,发现自己微信曾在别处登录,小张立即发布一条朋友圈,内容为“各位亲朋好友手机遗失,一切关于借钱信息等请勿相信”。后小杨发信息告诉小张说有人以小张的名义骗了自己6000元,小张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胡某将6000元钱退还于小杨。
综上,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谈婚论嫁本是人生一大喜事,但被告人胡某为筹集彩礼采取诈骗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最终受到法律惩处。法官再次提醒大家应知法守法用法,切勿心存害人之念,同时在他人要求你转账时,必须核对相关身份信息,共同创造和气、和谐、和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