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凌晨六点半,当人们还在熟睡之时,江津法院的一辆警车悄然出动......一周前,申请执行人张某到院联系承办法官,其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王某终于露出了“马脚”。经过多次蹲守,张某找到了王某住处,并发现其每天早上七点半就会出门,晚上十一二点才会回来。了解到该情况后,执行法官定在6月10日的凌晨准时出动。
天还没亮,还在酣睡的王某被一声声敲门声惊醒,揉着惺忪睡眼开了们,随后便被带上了警车。
回到法院,承办法官仍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确地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义务和拒不履行导致的严重后果与法律责任,希望其能够迷途知返,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在法官的劝导下,王某决定立即筹款。王某的母亲也闻讯赶来,并表示儿子当初沉迷赌博,才会四处借款,自己也要承担教导无方的责任,并就还款事宜与申请执行人张某积极协商。考虑到王某一家的实际生活情况,申请人张某在金额上做了让步,王某的母亲也帮忙多方筹款,最终王某当场向张某兑现案款31万元。
申请执行人张某办完手续离开后,在王某母亲的要求下,法官组织王某及其母亲开了一个简短的家庭会议。母亲表示,感谢法官对孩子的耐心劝导,悉心教育,“浪子回头金不换”,希望儿子能够吸取教训。王某也表示今后将工资卡交给母亲代管,一定好好工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