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回龙坝镇某社的社员代表向我院陈家桥法庭法官周敏送上一面锦旗,对法官为村民们解决了该社水库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的分配表示由衷的感谢。
原告回龙坝镇某社与被告石某社是相邻合作社。1978年9月,原巴县某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为修建水库,占用了两社部分土地。该水库在2010年确权时未纳入国有,由所在地镇政府自行管理。2017年5月,沙坪坝区征地办公室与该村委会签订《集体资产补偿协议》,并将该补偿款项转入村委会。原、被告两社关于该补偿款分配问题矛盾分歧较大,并于到政府集访、上访,经当地村委会、镇政府等部门多次组织协商均未果。
陈家桥法庭依托便民诉讼联络机制知悉情况后,协同司法所先后组织三次调解,最终都因两社对实际征收的土地面积比例存在争议,调解未果。法官遂引导双方进入诉讼程序,经过多方走访调查,结合档案馆留存的关于该水库实际占地情况的报告、该村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以及该镇征地办公室工作人员所做的陈述,综合认定了原、被告因修建水库所占土地情况,并依法做出了判决。
该判决彻底化解两社长达四年多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让两社社员都能实际领取到补偿费,切实保障了集体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为当地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这面印着“执法公正 利国利民”的锦旗,也将激励着法官继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