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界首法院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当场给付了拖欠原告的购粮款,案结事了。
被告李某从事收购粮食业务,原告王某在界首市沙北某村承包土地种植粮食。2019年9月份,被告从原告处收购价值76000万元的粮食未付款。后经原告催要,被告支付9000元,余款67000元一直未付,无奈,王某将李某告上法庭。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明案件的事实和争议的焦点,认为,以调解的方式处理该案比较适宜。于是,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对被告明法析理,耐心开导,终于使其认识到自己拖欠粮食款不付是失去诚信的错误行为,他当场表示愿意支付拖欠原告的粮食款。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当场付清了欠款。“谢谢法官同志,是您帮俺要回了欠款,你们真是俺老百姓的‘及时雨’啊!”拿到钱款的原告王某动情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