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密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在处置市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时,针对某市直部门财务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
“收到纪检监察建议书后,我们立即对照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仔细排查财务支出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拧紧管党治党责任螺丝,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该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哈密市纪委监委把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再监督”的有效手段,针对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制发建议书,既指“症结”查“病因”,又开“药方”治“病根”。今年以来,哈密市纪委监委共向被监督部门单位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和纪检监察建议书26份,推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48项。
发出建议书只是起点,整改落地才是关键。为避免建议书“一发了之”,该市纪委监委完善跟踪督查机制,加强日常指导督促和定期抽查回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将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巡察监督和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作为评价政治生态的重要指标,倒逼被建议部门单位党组织担责尽责,切实维护建议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有力武器,是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重要方式。”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要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主动、灵活、适用广泛的优势,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达到“发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标本兼治效果。(哈密市纪委监委 侯卫双 刘德强 | 责任编辑 郭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