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十年后,通知领取的住房补贴,该怎么领?日前,红桥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在洪湖里社区家事法庭妥善调解一起因领取住房补贴产生的继承纠纷。
据了解,王某于2009年去世,生前在某事业单位工作,育有一子两女,2021年初,单位通知其家属,可以按照其工龄领取相应的住房补贴。王某的儿子前往单位领取时被告知,需要凭法院生效文书才可领取,王某的儿子遂起诉到法院,要求依法分割住房补贴。
立案后,承办法官在庭前就补贴数额进行了核实,考虑到原被告年纪均较大,来院诉讼多有不便,遂将案件定在社区家事法庭开庭,并做好释明工作,提示双方带齐相关证据材料。开庭时,因王某去世已十年,法庭仔细核实了继承人的范围,通过法庭调解,最终确定了“由一名子女先行领取,再按照约定份额分配”的方案,随后出具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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