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午休时间听见楼外有孩子在吵闹,感觉异常烦躁。随后,她拿出家中瓷砖在窗户外敲打,本想警示一番,但未起作用,故一气之下将瓷砖抛了下去。海淀法院经审理,以高空抛物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3000元。
2021年1月29日12时许,被告人林某在本市海淀区家中,因嫌楼下孩子吵闹,其从5楼阳台处向楼下公共区域投掷15cm*10cm左右的瓷砖一块,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林某于2021年1月2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现林某已获得谅解。
据被告人林某供述,因小区楼下孩子在玩耍吵闹,其一气之下将家里装修用的瓷砖从楼上扔了下去。
庭审中,被告人林某当庭表示认罪“当时没有考虑到孩子的安全,以后做事情再也不会冲动了,要以更加温和的态度处理问题,学会与人和谐相处”。其辩护人认为,林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林某一贯表现良好、没有前科劣迹,且已获得谅解,林某法律意识淡薄,因为一时冲动触犯法律,主观恶性较小,建议法庭考虑林某的身体状况和家庭状况,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从建筑物上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被告人林某系初犯,到案后及在庭审中能如实供认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获得谅解,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法院酌予采信。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