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2021年3月,沈某因合伙合同纠纷将谭某诉至湘阴县人民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该院经依法审查,作出保全裁定。
2021年6月,谭某以其账号冻结无钱给他父亲治病为由,多次口头要求法院解除对其10万元资金的冻结,该院工作人员告知谭某应按照法定的程序申请解冻,但谭某不听解释,进而迁怒法官,多次当面威胁,打电话侮辱法官。
2021年6月16日下午3时许,谭某抱着其80多岁因患病瘫痪在床的父亲来到河西中心法庭,不顾法庭安保人员的阻拦,强行进入门卫室,将其父亲直接扔在靠近门卫室门口的木椅子上,便扬长而去。在此情况下,考虑到当时谭某父亲的实际身体状况及天气炎热,法庭工作人员拨打了120和110,将谭某父亲送至医院。在法院、当地镇政府、社区负责人员对谭某反复做工作后,谭某才赶到医院照顾其父亲。
谭某多次威胁法官,后将其父留在法庭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妨害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经当地政法委、社区提醒后,谭某仍拒绝承认错误,毫无悔改之意。
谭某公然威胁法官、哄闹法庭,经教育后仍拒不改正,这不仅是对法官人格尊严的侮辱,更是对司法权威的挑战,其行为性质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湘阴法院依法对谭某作出司法拘留决定。
在拘留所,谭某经过认真反思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请求法院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并出具悔过书承认错误,该院遂提前对其解除司法拘留。
提醒: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审判各类案件的专门场所,良好的法庭秩序是审判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当事人在反映诉求时,应该通过正当途径,依照法定程序和合理方式进行,不要因一时冲动,肆意妄为,挑衅司法权威和尊严。否则,将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