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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布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发布时间:2021-07-20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青岛市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公布实施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345项。

  编制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是推动青岛市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青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专门召开会议,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原则,对清单事项再梳理、再核对,以实际行动彰显“青岛担当”。

  为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依据、有范围、无遗漏,青岛组织市级有关部门把好“三关”。一是严格把好“便民关”。努力做到对国家部委层面要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要严格推行,对省级层面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要坚决推行,对办理量较大且符合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要重点推行。二是严把“规范关”。抽调专人组成审核小组,对各部门、单位提报的清单进行审核、校对,根据证明事项实施清单事项逐一进行现场梳理对照,查缺补漏。三是严把“风险关”。针对梳理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带头调查研究,明确证明事项类型、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材料依据等内容。

  为确保公布的事项能够更好贴近民意、发挥实效,青岛市司法局深入细致开展调查研究,多轮征求意见,完成清单编制和审核工作,《清单》共涉及21个部门345项证明事项,基本涵盖了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当事人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其中,重点将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等领域办理行政事项时需要的证明事项,纳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107/1b116615-2f3a-4fc1-9c4b-b420ab0e9c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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