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任华受贿一案。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20年,被告人任华利用担任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公司经营、银行贷款、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715万余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任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任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记者 孙 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