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在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倾力协作下,成功执结一起涉机械行业追偿权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张某签订了合同《产品买卖合同》及《按揭销售协议》,约定被执行人以按揭的方式购买张某公司的机械设备,由张某为被执行人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但被执行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贷款,致张某代被执行人偿还了银行的按揭本息。2020年9月15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执行人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最终判决被执行人向张某支付垫付款187.560332万元及利息。
该案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临武县人民法院执行,临武法院于2021年6月10日立案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也没有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临武法院通过线上线下查控,查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尝试联系被执行人,均以失败告终,通过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心理认真研判,决定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查找被执行人。经过8个小时的长途跋涉,执行干警到达贵州省凯里市。在当地法院的大力协助下,派出警车和司法警察,最终在被执行人的工地上顺利找到被执行人,并将其拘传到当地法院进行询问。
在两地法院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和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积极承认错误并承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被执行人制定了付款计划,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张某对临武、凯里两地法院办案效率和协调联动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临武法院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加大涉机械行业执行力度,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