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熊某主动到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履行了全部案款,该起侵权责任纠纷案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湖南某公司与被申请执行人熊某系土地租赁合同关系,双方因土地租赁时间和租金产生纠纷矛盾上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熊某向湖南某公司支付土地使用租金加利息等共计92542元。判决生效后,熊某与湖南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表示将分期履行,熊某偿还部分款项后,剩下的款项一直未履行,湖南某公司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君山法院依法向熊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生效法律文书。此时,熊某仍然拒绝履行,一拖再拖。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发现熊某在某银行账户里有存款,当即作出冻结裁定。
不久,熊某经商急需资金,向某银行申请贷款。某银行在贷款资料审核过程中发现熊某在法院尚有执行款未偿还,拒绝了熊某的贷款申请。这下让熊某慌了神,他立刻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立即履行还款义务,请求法院让银行解除账户冻结。次日,熊某将92542元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至此,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