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纵横 > 诉讼维权需诚信 伪造证据吃罚单

诉讼维权需诚信 伪造证据吃罚单

发布时间:2021-08-02 来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近日,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甘某及其工作的某金属公司总经理钱某各做出罚款3000元的决定。

  2020年11月11日,张某驾驶小轿车与甘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甘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后甘某将张某及其车辆承保公司一并起诉至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法院。

  案件审理的过程中,甘某为达到胜诉的目的,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工资流水和一份工资表,后经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该流水和工资表的制作单位进行调查,确认甘某实际于2020年11月1日入职该公司,月基本工资为5000元/月。甘某为按照10500元/月标准获赔误工费,与该公司总经理钱某恶意串通,伪造出2020年10月份入职该公司并发放一个月10500元的工资表及银行转账记录。甘某违背诚实信用的诉讼原则,伪造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予惩戒。钱某作为公司总经理协助甘某伪造证据,亦应惩戒。最终决定依法对甘某、钱某各罚款3000元。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8/id/6178654.shtml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