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偏偏咸宜镇环流村的一对兄弟就因两棵柏树而诉至法院,为妥善化解这对兄弟的矛盾,第二人民法庭的李清清法官深入乡间开展巡回审判。
案情简介
刘某均的父母亡故后,葬在刘某阳承包地旁,为寄托哀思,刘某均在坟前栽种两棵柏树。刘某阳回家发现该柏树栽种在自己土地边上,严重影响其土地上农作物生长,未与刘某均沟通便将柏树砍伐。刘某均睹物思人,悲从中来,要求被刘某阳将被伐柏树恢复原状,双方由此产生纠纷,镇、村两级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未果,故刘某均一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李清清联系原、被告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系邻里亲戚,对立情绪尖锐,为真正化解双方的矛盾,查明案件事实,决定到现场进行勘察并巡回审理。
开庭当天,承办法官一行四人经过两小时崎岖的山路,才在原、被告的引导下赶到偏远的城口县咸宜镇环流村,立即开展测量被砍伐柏树的数据、查看被告土地证及四至边界。因原、被告系堂兄弟,且逝者系被告的叔父母,旁边葬有原、被告的祖父,本着排忧解难,化解矛盾,不伤亲情的原则,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对双方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依公序良俗,坟前树木不得擅动,擅动他人土地栽种树木应事先征求他人同意,如此至亲之人,为何走到法庭,请双方面向先人坟前静思。在向原、被告分析本案中的实际情况及有关坟地方面民风民俗后。最终,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各退一步,握手言和,书记员当场制作调解笔录,曾经破裂的邻里亲戚关系得到缝合。
群众利益无小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启动以来,城口法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拓展便民服务举措,通过巡回审理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