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城口法院三法庭负责人张雷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法官将法庭“搬”到了五百公里外的陕西省华山监狱,终将矛盾化解于高墙之内。
1998年10月,原告杨某珍与被告彭某才在城口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结婚后,双方共同育有一女两子,现仅有小儿子彭某铃尚未成年。2019年5月,彭某才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现在陕西省华山监狱服刑。
案件受理后,因被告服刑不能到庭参加庭审,为充分保障被告的诉讼权益,承办法官张雷决定将法庭“搬”到了五百公里外的监狱内。这里没有庄严的国徽、没有高高的法台、更没有铿锵有力的法槌,在简简单单的提讯室内,张法官从亲情、子女的健康成长等方面耐心细致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思想交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此案得到了圆满解决。庭审结束后,张法官鼓励彭某才要树立生活信心,安心改造,争取早日出狱,重新回归社会。
此次远赴五百公里外监狱开庭,是城口法院践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便民举措,更是最大程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城口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服务宗旨,急民所需,为民所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