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园人民法庭是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现位于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鸭园镇。法庭辖区面积260平方公里,辖五道江镇、铁厂镇、鸭园镇,总人口6万,负责辖区内民商事审判工作。先后被评为优秀人民法庭、先进集体,荣获集体三等功。
鸭园法庭位于乡村,条件也相对艰苦,面对的案件大多为夫妻闹离婚、邻里建房、兄弟分家、子女赡养等寻常纠纷。
近期,鸭园法庭处理了一起邻里之间因琐事争吵引发互殴的纠纷。在医疗费协商未果后,原告鲁某将被告王某起诉到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相关损失。
鸭园法庭承办法官经过了解,发现当事人矛盾很深,经派出所两次调解也未能化解双方纠纷。
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前往五道江派出所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并前往双方纠纷产生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原来,鲁某一家刚搬到五道江村不久,搬来后与王某成为了邻居。王某种了三十多年的地正好在鲁某家大门口,鲁某不希望王某继续种植自家门口的地,但王某不肯,遂与王某发生口角并引发互殴,王某殴打了鲁某,鲁某女儿殴打了王某。最终导致鲁某住院10天、王某也前往医院治疗。
法官了解到,此前二人曾多次产生矛盾,派出所也曾组织过两次调解,但均未能调解成功。现场调查中,鲁某、鲁某女婿及王某、王某爱人又发生口角。承办法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主要问题,双方其实就是为了嘴上“不吃亏”,导致矛盾升级。
找到问题症结后,承办法官召集两家坐在一起进行调解,同时,劝说王某说话时要心平气和,并建议鲁某拉下面子向王某家道歉。鲁某情绪激动,拒绝道歉,并要求王某家赔偿医药费。秉承彻底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的原则,承办法官抓住双方当事人的心理,与双方当事人交心,耐心地为双方释法明理,劝说双方各退一步,握手言和。
经过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同意让出占有鲁某家大门口的地,王某当场给付鲁某2000元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并保证以后一定好好做邻居,维护和睦的邻里关系。
鸭园法庭的干警们都清楚地知道,一纸判决虽容易,案结事了却更难。只有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地工作,才能实现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