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当事人单某来到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送来了一面印有“热心为民 公正执法”的锦旗,表达对法官的认可与感谢。她说:“非常感谢法官的耐心帮助,一定要给法官送面锦旗,这真是为老百姓办实事!”
本案是一起遗产继承纠纷。原告单某与被继承人李某于2009年3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李某与其第一任妻子朱某婚后育有三名子女,朱某于2008年去世,被继承人李某于2016年2月21日去世。李某去世后,其继承人对李某所留遗产以及抚恤金、丧葬费等分配方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单某起诉至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考虑到该案涉及家事纠纷,法官开始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倾听双方的倾诉,劝说双方换位思考。同时向当事人详细讲解了《民法典》继承编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对于遗产中的大部分事宜达成了一致,但对李某留下的东丰县西街的一处房产的分配仍存在争议,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法官最终决定开庭审理此案,判决如下:房屋归单某所有,单某给付三名被告每人四万五千元;单某分得抚恤金五万六千七百元,三名被告各分得二万八千三百五十元;遗产二万五千元,单某分得七千元,三名被告各分得六千元;丧葬费七千四百元,由三名被告领取自行分配。原被告双方均对判决结果无异议,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关系的和谐关系到社会关系的稳定。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秉持柔性化解矛盾司法理念,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法官温情、法律温度,最大限度上帮助当事人弥合亲情、消解矛盾,维系和睦安定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