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都区法院吗?现在是特殊时期,我这调解的案子法院还能解决吗?”“您放心,我们法院现在可通过微信、电话、视频等零接触方式进行调解,让您足不出户就能快速解决纠纷!”疫情防控期间,为了给当事人吃下定心丸,魏都区法院对所有诉前调解纠纷进行梳理并分类处理,积极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远程视频调解,一天内成功调解两起纠纷,获得了当事人的积极好评。
当事人的感谢
“本来想着这又赶上疫情,说不好还得再拖多久呢,没想到9号才签的协议,今天400多万已经到账了,谢谢魏都区法院!谢谢你们调解员!”8月10日上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李女士激动的对专职人民调解员张磊再三表示感谢。
李女士诉称,2013年6月,河南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向原告借款285万元,河南省某置业有限公司、禹州某置业有限公司自愿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借款发生至今,三被告仅支付8个月利息,自2014年2月至今未偿还任何利息及本金,经多次讨要无果,李女士遂于2021年7月将三被告诉至魏都区法院。
收到李女士的起诉后,魏都区法院根据繁简分流、多元解纷机制,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于是将案件委派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张磊接受指派后,认真翻阅卷宗,了解案件基本情况。随后张磊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劝导三被告积极应诉,争取诉前化解纠纷。在张磊与三被告的多次沟通中,三被告表示认可该笔债务。张磊看到有调解的可能,于是准备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调解。
然而,此时许昌正处在严密封锁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了不影响调解进度,张磊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便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原告、被告、调解员三方同时登陆平台,通过视频调解隔空解决双方纠纷。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确定了三被告于本协议各方当事人签字生效之日起两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偿还借款本息450万元至原告指定账号。因李女士称无法信任被告,且有借款手续原件需要交接,在李女士的提议下,各方当事人做好防疫措施来到魏都区法院门口,在张磊的见证下,签下调解协议。签下协议后,李女士很快收到了被告偿还的借款,联系张磊出具结案说明,于是出现了开头一幕。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通过人民调解平台的在线视频调解模块,调解成了不少的案子。视频调解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身体健康、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调解服务两不误。”张磊如是说。
律师的称赞
“您这边真是杠杠滴,最近已经调了两个了。”8月9日上午上班没多久,专职人民调解员于大红就在微信上收到了当事人律师雷先生的称赞。
2019年8月,许昌某电梯公司与山东某旅游公司签订电梯维保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电梯设备维保服务,被告于2018年8月、2020年2月前分两次支付合同款共计8200元整。合同履行完毕后,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合同款,许昌某电梯公司于2021年7月将山东某旅游公司诉至魏都区法院。
因为案件标的不高、案情简单,该案件被分流到了专职人民调解员于大红手里,先行进行诉前调解。“现在正是疫情防控最严格的时候,传统线下面对面的调解肯定是不行的,况且,一个山东的公司,如果通知他来到法院调解,一路翻山越岭,费时又费钱,对当事人来讲肯定是不合算的。”于大红电话联系上双方当事人后,引导他们通过微信小程序登录人民调解平台,在线组织了几次视频调解,在视频里面对面地把事情掰扯清楚。经过于大红耐心细致的工作,被告表示对欠款事实无异议,会主动联系许昌某公司偿还借款。8月9日,许昌某公司代理律师与于大红联系,称被告已支付全部合同款,并通过微信向其提交了撤回起诉材料申请书。
“每年的案件那么多,单靠法官一个个去开庭肯定是忙不过来的,我们调解员就是要运用人民调解这个好平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在帮助当事人节省时间和金钱成本的同时,也可以让法官腾出精力去办更多精品案。”于大红如是说。
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魏都区法院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依然坚持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以诉源治理为抓手,以为民办实事为着力点,探索独具魏都区法院特色的多元解纷道路,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增量,减轻群众诉累,真真切切地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