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现在疫情期间,你们法官的办案效率却这么高,两天时间就帮我把钱执行到位了,太感谢你们了!”8月12日,梁某得知自己的劳务工资到位了,在电话里对执行法官激动地说道。
近日,炎陵县人民法院采取线上执行的办案方式,仅二天时间成功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申请人梁某与被执行人彭某、谭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炎陵县人民法院调解后,彭某、谭某应当支付梁某劳务工资13000元,约定的履行期到期后,彭某、谭某仅支付了7000元劳务工资,梁某多次催讨剩余款项,彭某、谭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梁某向炎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该案系劳务合同纠纷,且申请执行人梁某系四川省三台县人,而被执行人系茶陵县人,考虑到近期株洲市的疫情情况,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络彭某和谭某,通过执行法官用心用情、释法明理,彭某和谭某在立案的第二天就将钱汇款到法院执行款账户。
在疫情期间,炎陵法院的执行干警执行办案不停止,执行干劲不松懈,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运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灵活办案,推进执行工作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