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回头看”,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塔尔湾法庭干警将法庭搬进农户家中,既解决了矛盾纠纷,又体现了司法关怀,真正实现了“双赢”。
2021年7月21日,塔尔湾法庭受理原告陈某诉被告黄某离婚纠纷一案。据了解,陈某与黄某自1990年登记结婚至今,已走过三十个年头,原本生活幸福的家庭,却因一些琐事影响了他们之间的夫妻感情。法官接收该案件后因联系不到被告,便驱车前往被告家中送达材料,才得知被告腿部受伤,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法官看到被告情况特殊,当即决定本案进行巡回审判,为被告减轻诉累。
2021年8月11日下午14时许,塔尔湾法庭审判员、书记员一行人再次驱车前往极乐乡下和衷村,在被告黄某家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了原告陈某与被告黄某的离婚纠纷案件。经审理,原、被告之间并无非离婚不可的原因,且被告表示尽管原告心里对他有很多不满,但他受伤的这段时间,原告一直无微不至地在照顾他。可见,原告心里仍旧在乎被告。同时,被告也当庭承认了自己的缺点。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被告表示愿意改正自身不足,而原告也撤回了起诉。
巡回审判走进乡村百姓家,既是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也是现场普法、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种有效方式,通过这种方式把法治课堂搬进百姓家里,在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的同时,真正发挥出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