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刘某和梁某于今年5月分别以最高竞买价购得法院强制处置的位于郴州南岭大道某小区的703和903两套房屋。但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拒不配合交付房屋。日前,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开展强制腾房行动,成功将两套网拍房交付给买受人。
据了解,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北湖法院判决被告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170余万元给原告某建筑公司。判决生效后,该房地产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建筑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了该执行案,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相应付款义务,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位于郴州南岭大道某小区的6套房产。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对查封的6套房产进行公开的网络司法拍卖。刘某和梁某分别以最高价成功拍下了其中两套房屋。
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法院经审查依法裁定予以驳回。2021年8月5日,执行法官通知被执行人某开发商,要求其配合法院直接交出钥匙交付拍卖成交的两套法拍房,但被执行人态度强硬,以各种理由百般拖延拒不交付。8月6日,北湖法院上门送达了交付通知,并张贴告知被执行人在8月16日上午9时配合法院办理交付手续,逾期法院将强制腾房交付。8月16日上午9时,参与执行干警准时来到该开发商售楼部,经过反复耐心做思想工作,宣讲法律规定,该公司拒不配合提供钥匙,甚至在执行干警决定强行开锁交付时,极力阻挠抗拒执行。
为了维护现场秩序,执行干警现场报警110,请求公安出警协助法院进行强制腾房。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下湄桥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出警,民警们一边教育训诫阻扰人员,一边齐刷刷筑起一道人墙,在民警的支持下,执行干警安排开锁师傅迅速破锁开门,成功将703房开门交付给买受人刘某。房地产公司见此情形,最终放下抵触情绪,主动打开903房,房屋顺利交付给买受人梁某,至此两套法拍房均实际交付。
此次联动执行,法院公安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不仅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后续执行过程中,法院还将针对该公司抗拒执行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