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城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四起同一矿产老板潜逃躲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8年,被执行人孙某、叶某夫妻二人向邓某、何某、欧某、朱某四人借款共计300万余元用于其经营的矿产生意,但随后因其经营不善而负债累累,孙某和叶某潜逃外地,由此邓某等四人将其夫妻二人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孙某、叶某依旧杳无音讯。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所有的钨细泥等尾矿进行司法拍卖。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还欠了本村部分村民的劳务工资,但村民因证据材料不足,未向法院起诉,若尾矿拍卖成功后,搬运交付买受人时,可能会有村民到场阻工,存在较大风险,极有可能在现场发生冲突。针对这一特殊情况,法院启动联动执行程序与公安、环保、乡镇党委、村委会等部门联动执行,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由法院调集执行人员和法警12人和联动单位的人员组成执行小组,确保交付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在交付拍卖矿产品当天,有部分村民到场阻止搬运矿产品,并要求给付劳务工资等费用,情绪较为激动。现场带队指挥的执行局副局长詹斌入情入法的说教调和,细致耐心的讲解规劝,让10余名村民渐渐放下抵触情绪,最终重回理智放弃冲突对抗,表示将用正确的法律途径维权。执行小组在尘土飘飞的交付现场坚守阵地维护秩序,奋战一天,各干警精神高度集中,思想一刻不懈怠,严防意外突发情况发生,为买受者运输矿产品保驾护航。
此次联动执行有效发挥了执行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领导、各联动部门参与、人民法院主办的执行机制作用。在公安、环保、乡镇党委、村委会等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倾力支持下,各联动部门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奋战一天,拍卖矿产品得以全部顺利移交买受人,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化解了涉敏感群体事件,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利益,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