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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玛县人民法院开展“法律十一进” 活动

发布时间:2021-08-21 来源: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切实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法律意识,进一步提升公路段干部职工法治素养,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8月19日,班玛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翟同林一行5人前往班玛县公路段开展“法律十一进”活动,为公路段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民法典》专题讲座。

  

  期间,翟同林结合机关干部工作实际,从《民法典》出台的重大价值、主要内容、亮点等方面作了全方位解读,主体鲜明、重点突出、贴合实际、针对性强。特别是与职工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内容的相关内容进行认真讲解,使干部职工们更加深刻理解《民法典》的内涵和意义,进一步拓宽了法治视野,收到了解疑释惑的良好效果,深刻了解到这部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对保障人民自身权益、规范公权力行使具有重大意义。

  通过此次专题讲座,提高了公路段职工对《民法典》的认知度和学习热情,职工们纷纷表示,将继续深入学习《民法典》,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做一名懂法、学法、守法的干部。

  下一步,班玛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法律十一进”工作力度,开展好关于《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宣讲,不断提升全县干部职工、牧民群众法律意识,为建设法治 “三色班玛”贡献法院力量。

  

  

  

  

  


原文链接:http://q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8/id/62196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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