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绍
艾艳萍,198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2007年进入法院工作,现任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人民法庭庭长。连续多年被评为办案能手,先后荣立三等功2次、授予嘉奖4次,被评为“常德市巾帼建功标兵”“常德市人民满意的法院干警”“桃源县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202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一个只会坐堂判案的法官不是好法官
艾艳萍常说“一个只会坐堂判案的法官不是好法官,案结、事了、人和才是一个好法官的应有之为。”她认为,基层法庭审理的案件以婚姻家庭、侵权纠纷、邻里纠纷案件居多,案子虽小,却不能简简单单地一判了之,如果处理不当,将有可能导致亲情破裂,怨恨增加,邻里成仇,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转化为刑事案件,影响稳定。为妥善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她总是穷尽所能,多方位寻找当事人都能接受的切入点,争取调解结案,即使不能调解结案,也要在充分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再下判。
有一次到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被告刘某家中送达传票时,了解到被告刘某长年在外务工,其父亲一人在家,因年老体弱,挑水、做饭全靠邻居帮忙,一盆水反复用多次才舍得泼掉,家中的电灯也坏了,晚上全靠蜡烛照明。艾艳萍回庭后将该情况向庭里的干警说明,号召大家捐款,干警们积极响应,购买了大米、油、肉等物品。大家再次来到刘大爷家里,齐心协力给刘大爷家里通了电、水缸里挑满了水,并给他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刘大爷感动的热泪盈眶,并表示一定会让儿子配合我们的工作。第二天艾法官便接到了刘某的电话,并表示同意调解离婚。
艾艳萍不禁感慨,当你真心为民办实事,你也将受到群众的尊重和感激,困难也将迎刃而解。有时候通过其他方法来促进案件的案结事了,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邀请“五老”参与诉前调解
2009年,桃源县马鬃岭镇木槎桥村的龚某想将与其承包的田地相邻的王某的田地占用蓄水养鱼,但王某不同意,因王某的田地刚好在龚某的田地中央,龚某的鱼塘也无法修建,于是龚某将引水渠风口堵塞,不让王某所承包的田地引水,导致二人的田土均无法进行耕种,经镇、村调解多次未果,二人宁愿田土均荒废至今,也不愿退让一步,十余年来,双方因此事多次发生纠纷,甚至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双方均被派出所拘留,不得已王某诉至法院。
艾艳萍受理此案后,深入侵权现场了解田土占用情况,并向当地的“五老”人员进行询问,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找准事情的症结点原来是王某的房屋占用了龚某的一小部分土地,故龚某要求以该田土互抵。
在村干部和“五老”人员的参与下,艾艳萍前后4次下到现场调解,想出各种实际可供操作的调解方案,最后通过土地互换、现金补偿等方式最终让结怨十年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堪称一段佳话。
铁面无私常敬畏, 为民解忧敢担当
一起土地侵权纠纷,艾艳萍在现场调查了解情况
在审理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在艾艳萍办公室,被害人张某露出自己身上的伤,她哭诉道“艾法官,你可一定要救救我,你看这都是他打我的证据,我现在已和他分开住,但他经常半夜三更来骚扰我,请你帮帮我!”艾艳萍安慰她说:“请你相信我,我一定会秉公办案,给你一个说法。”
艾艳萍在下乡了解情况的过程中,发现王某是个小包工头,有点钱,脾气极其暴躁。向王某本人了解情况时,他说:“这是我的家事,我管教自己的妻子有何不可?你最好不要多管闲事!”艾艳萍义正严辞的对他说:“如果你真有家暴行为,那你们的家事我就管定了!如果你还敢威胁法官,那我也将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你依法处理。你自己看着办!”
后经过调查核实,王某确有家暴行为,艾艳萍发出了常德市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给王某送达文书时,她邀请镇、村妇联主任一起对王某进行了耐心的批评教育,之后王某迫于法律的权威并未做出逾矩之事。张某拿到法律文书时,握着艾法官的手泣不成声:“艾法官,要不是你的担当,我每天还生活在恐惧之中!”
不忘初心勤钻研,公正司法走在前
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艾艳萍到当事人家里开展巡回审判
从聘任制书记员到员额法官,艾艳萍花了整整18个春夏秋冬。2017年,她成为湖南省第一批员额法官,她倍加珍惜这份职业,深知自己不是科班生,需要付出比别人双倍的努力。
为了应对近年来辖区内迅速增长的案件,她大胆创新与时俱进,落实一系列司法为民新举措,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社会稳定。如优化分案流程,建立速裁团队,提升简易程序适用率和调撤率;创新家事审判,推行离婚证明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举措,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建立法官联镇,加强诉源治理,将各乡镇处理的矛盾纠纷以司法确认的形式化解于诉前,节约司法资源;长效推行普法宣讲、巡回审判、资料发放、司法建议等系列普法活动,让法治的春风吹遍辖区各地,切实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
在陬市镇人民政府开展庭审观摩
2020年10月,艾艳萍手上受理了这样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方某因参与朋友的宴请醉酒死亡,其家属将同桌参与者10人以及宴请者告上了法庭。
考虑到该案社会关注度高、具有代表性,是一个很好的普法案例,于是艾艳萍将该案设在桃源县陬市镇人民政府开展巡回审判,并邀请了全镇所有村(居)委会的治调主任及当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
在审理过程中,艾艳萍并不是简单的审案,而是将法律宣讲穿插其中,她就哪些情形下同桌聚餐人应承担法律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同桌人又该如何避免存在的法律风险耐心进行宣讲,同时结合本案的案情释明同桌人为什么应承担责任以及责任如何分担,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最终11名被告均表示给予原告家属部分赔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台下自发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并带着赞许声。像这样的场景仅仅是一个小小的缩影。
“事业家庭两不误,老公的工作要支持、孩子的学习要关注、父母的孝心要到位”。这是艾艳萍人生的信条。在事业上做“拼命三娘”,但是在家庭里她力所能及扮演着自己应尽的角色,支持老公援藏、外地办案,她无怨无悔,关心孩子学习,接送上学、作业检查,她尽心尽责,父母生病全程陪护,照顾三餐起居,她任劳任怨。她还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人,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三年来,她个人共捐款5000余元,捐赠衣物100多件,捐赠图书50余本。2018年度,艾艳萍的家庭被评为桃源县最美家庭,2019年度被评为常德市市级文明家庭。
“谁说女子不如男。”她,正用饱蘸浓墨的人生之笔,在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里,如艾叶般散发着迷人的清香,继续描绘着一名基层女法官多彩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