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件追踪 > 男子食堂打饭被误伤,冲动挥拳致人昏迷获刑又赔款

男子食堂打饭被误伤,冲动挥拳致人昏迷获刑又赔款

发布时间:2021-08-28 来源: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湖南法院网讯 都说冲动是魔鬼,现实生活中,总有人因一点小事冲动出手,最终难逃法律制裁。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被告人方某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7月,方某在下班后到食堂就餐,在排队打饭时,同事钟某在盛汤时不小心将汤滴到了另一位同事李某身上,钟某、李某两人因此发生口角,进而产生肢体冲突;李某被钟某推着撞在方某身上,被撞后的方某一时气愤,冲上前对着钟某左面部打了一拳,钟某当即倒地,昏迷不醒。方某见势不妙,逃离现场。钟某当即被送入医院急救治疗。经鉴定,钟某所受损伤为右侧额颞顶叶硬膜下血肿并脑疝形成、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其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方某赔偿了被害人钟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53万元(含先行支付的3万元医疗费),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方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方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结合审前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处。

  


原文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8/id/6229060.shtml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