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邻居王某将我卧室的墙面凿了一个大窟窿,还堵住楼梯不让我走,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请法院为我做主。”瓜州县河东镇的刘某忧心忡忡的来到三道沟法庭,请法官主持公道。
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到刘某的住所实地察看,发现刘某与王某所住的楼房系整体修建,中间用楼梯隔开,西侧由刘某于2012年购买,并一直居住至今,东侧由王某于2020年购买并居住至今,双方仅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未办理房产证。王某认为自己土地使用证界限范围内的建筑物都归自己所有,刘某二楼的卧室在自己土地使用证界限范围内,应该归自己所有,因此将刘某的卧室墙面凿通并无不妥。
考虑到楼房已经转手多位房主,且修建时间较早,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设法联系到该房的前几位房主走访调查,向他们详细了解房屋的权属问题,在认真查阅了原被告双方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建筑图纸以及购房协议等材料后,将双方争议的楼梯、卧室、值班室等使用权进行了合理划分,讲道理,说法律,从邻里关系出发,耐心细致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当庭表示回去就将凿通的墙壁修补好,赔偿刘某1000元,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