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刻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入基层面对面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借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施行之际,格尔木法院行政庭干警于8月20日深入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和谐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及东村,开展了以“珍惜土地资源坚持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法律宣传。
近年来,涉及土地纠纷案件日益上升,且趋于复杂,若处理不当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由于村民法律知识相对薄弱、维权意识较为缺乏,从而导致农用地转用、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纠纷未能及时有效解决。通过组织居民座谈、发放法律宣传手册50余册、悬挂横幅2条、设置法律咨询点提供法律服务10人次,面对面地为群众解读《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宅基地管理等相关内容,引导村民遇到土地相关问题时,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培养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司法宣传如同连心桥梁,关乎着群众的冷暖与需求,体现着司法的公正与关爱。下一步,格尔木法院干警将不断发扬“桥”的精神,努力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