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和诉累,近日,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在河南县赛尔龙乡巡回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通过巡回开庭审理案件,普及法律知识,收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
上诉人尕某某与被上诉人斗某某于2010年9月相恋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先后生育一子一女。次女出生后两人补办了婚姻登记证书。期间双方因家庭琐事和性格不合等原因,双方矛盾日趋激化,自2020年开始分居至今。被上诉人斗某某于2021年5月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与上诉人尕某某的婚姻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审法院判决后,上诉人尕某某不服,上诉至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黄南中院行政庭受理该案后,得知双方当事人住所离黄南州法院较远,且考虑到在当地开庭能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并能在当地群众中宣传法律,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遂决定在离双方都较近的河南县赛尔龙乡设立巡回法庭,就地审理此案。庭审中法官从法理、情理对双方进行耐心调解疏导,希望为他们挽回婚姻,但双方均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经过审理,双方对财产分割分歧较大,该案未能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但双方当事人家属对法院能在当地开庭,为其参加庭审提供便利而表示感谢。
近年来,黄南两级法院不断强化巡回服务功能,把巡回审判作为司法便民的新窗口,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通过巡回审判就地开庭,送法下乡、带案下访、就地调判,一方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另一方面能最大限度地还原案件事实,确保案件处理结果更加公平合理,同时还能让当地人民群众最直观的感受到法治教育,最大限度实现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已拉开帷幕,广大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的路上少不了法治的护航,人民法院的巡回审判工作必将成司法为民的一道靓丽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