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作为典型的家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交易纠纷,其所涉当事人大都为具有血缘关系的近亲属,成因复杂,矛盾特殊,权益的分割、利益的平衡和亲情的守护往往交织在一起。2021年8月23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运用“移动微法院”在线调解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让亲情在法官的指尖上得到修复和再现,深刻体现着人民法院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为民情怀。
继承的开始往往意味着亲属的离世,带给亲人的是无尽的伤痛。原告蒋某的丈夫陈某某多年前因病离世,给原告及其亲属带去极大的悲痛。随着孩子逐渐成长,原告慢慢从失去亲人的悲伤中走了出来。因孩子已经成年,丈夫的遗产继承问题也不得不考虑。思索再三,除了自己及孩子,其他继承人均不在格尔木,路途遥远无法前来处理遗留房产的继承问题,因此原告蒋某选择诉讼方式解决房屋的遗产继承。受理案件后,法官首先对被继承人的家庭情况做深入了解,确定法定继承人身份和现实状况,得知除了原告母女为法定继承人外,其丈夫陈某某的父母在陈某某去世后也相继离世,因此,作为法定继承人,丈夫陈某某的兄弟姐妹即该案被告陈某芳和陈某敏也是该案的法定继承人,对案涉房屋均享有继承权。经法官和被告联系后,被继承人的兄姐年龄都已过六十,年龄偏大,又都不在格尔木市居住,无法前来处理房产的继承。但经了解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兄弟姐妹情义尚在,完全可能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因被告无法前来格尔木,法官征求双方意见后利用微法院进行调解,指尖上输入着暖心的话语,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考虑被告年龄的偏大,操作手机微法院比较困难,法官耐心指导,细心讲解,慢慢操作,让当事人在微法院里进行很好沟通,缩短了当事人之间的现实距离,找到往昔亲情的关爱。
微法院里多了一份温馨,法官耐心细致就双方关心的法定继承释法明理,让当事人对遗产权衡利弊,引导当事人树立“和为贵”的思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而修复了当事人因诉讼导致的隔阂,终使案件当事人相互谅解、珍视亲情,将案涉房产继承问题得以解决。调解结案后,原告蒋某激动地说“移动微法院太方便了,不需要亲属来回奔波,案件就这么调解了,从未见过这么暖心的法庭,太感谢你们啦!太感谢法院的法官辛勤努力和付出”。
长期以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多措并举用心做好司法为民文章,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上,着力做优做强司法服务群众大格局,建立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涉诉案件,坚决做到便民、利民,引导当事人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减少诉累和诉讼成本,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竭力将信息化工作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高效的办案方式和便捷的诉讼服务得到了群众的一致称赞,为格尔木地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