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会,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应邀作专题辅导报告。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泽军主持报告会。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报告会上,江必新结合理论与实际,全面回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从宏观上介绍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目标任务、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司法的重要论述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阐释。
张泽军在主持讲话中指出,江主任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专程来青海授课,充分体现了对青海法院工作的重视和对广大法院干警的关心关爱。江主任的辅导报告主题鲜明、深入浅出,资料详实、信息量大,政治站位高、理论逻辑性强,对于帮助我们全面深入、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提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全省法院要以此次专题辅导为契机,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会在全省法院干警中产生了热烈反响。大家认为,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阶段的关键节点,江主任的报告十分及时、非常解渴,对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人民立场、践行司法为民帮助很大。干警们表示一定要高举思想旗帜,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向往。报告会以视频形式举行,省高级法院院级领导和全体干警在主会场,中基层法院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