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监察官法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又一重要制度性成果,进一步丰富了国家反腐败立法。消息发布后,芜湖市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转载学习,引发热烈反响。
“监察官法既是对监察官的准入、权利、义务进行‘画像’,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建设,也是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法律”,芜湖市繁昌区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如是解读。
监察官法是一部责任法。监察官依法行使国家监察权,肩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庄严神圣的使命。弋江区南瑞街道纪工委副书记郑伟说:“‘监察官’不仅是一个称谓,更代表着一份责任和担当。身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将手持法律正义之剑,保持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提高斗争本领,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好监察官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做新时代有所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
监察官法旨在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该法对监察官的条件、选用、考核、培训等作出规定,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提供了法律保障。“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建设,我们组织部门将严格按照监察官法相关要求,着力在选拔任用上严要求,在考核评价上全面、客观、公正,在教育培训上有计划、有重点。”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袁日华表示。
强化对监察官的严格监督也是监察官法的重中之重。湾址区纪委监委案管室郭家俊表示:“该法明确了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约束、加强外部监督,有利于促进监察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监察权。”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朱登科进一步表态:“我将认真学习相应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纪律性和约束性、树立起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用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优秀的‘打铁人’。”
制度制定很重要,制度执行更重要。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自觉加强学习,严格贯彻执行;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革命激情,确保监察官法规定的各项制度措施最终落实落地,进而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芜湖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