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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窗收件 一站服务 一趟就好

发布时间:2021-09-07 来源: 福建法院网 作者:佚名

  立案是启动司法程序的总开关,是审判的前提和基础,也是老百姓打官司的“入口”。立案是否高效便利,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威的认同。

  今年以来,福州两级法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巩固立案登记制成果,全面建立并推行“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趟就好”的“三一”立案工作机制。

  自今年4月份该机制实施以来,全市法院立案效率、服务质量、工作水平显著提升。15分钟内收案的有50552件,24小时内成功立案的有50055件,平均每日立案719件,立案时间同比减少了2.95天。

  坚持“一窗收件”

  力求服务效率“更快一步”

  今年4月底,受当事人委托的谢律师来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这里像往常一样人来人往、事务繁杂,但谢律师很快又发现了不一样的地方——每个窗口都加上了“立案”的功能。“以前立案只能在专门的立案窗口,遇上高峰期,排长队不可避免。现在这个情况好多了!”谢律师笑道,“这是个令人欣喜的变化。”

  令人欣喜的变化源自一次看似细微的改变。为提升服务效率,福州两级法院以“业务综合、岗位整合、人员融合”为目标,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除保留诉讼收费窗口外,其他窗口均打造为综合收件窗口,优化收件窗口业务配套功能服务,实现一窗对外、综合受理、应收尽收,让当事人到任一综合收件窗口均可办理与立案有关的所有事项,有效破解“办理繁、缴费难、往返跑、候期长”的堵点问题。

  在谢律师为福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的小变化感到欣喜的同时,第一次来到法院诉讼的李先生也感受到了高效便捷。

  当天,李先生一脸茫然局促地出现在鼓楼法院,为的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令他想不到的是,坐到窗口前仅仅13分钟,自己便在法官的帮助下递交了所有材料,成功立案。

  据悉,为缩短办结时限,福州两级法院明确了收件窗口形式审查原则,规范收件流程,及时开展释明告知,提高立案服务的便捷性、时效性、能动性,确保当事人递交起诉材料收件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同时,加快后台流转,明确当日收件审查、两日内流转业务部门的时限要求,组建专业审查团队,推行集约化分类审查模式,缩短审查和流转周期,确保窗口后台快速响应。
坚持“一站服务”

  力求服务质量“更优一筹”

  8月2日,朱某来到永泰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执行窗口,为其76岁的父亲朱某某申请执行立案。

  原来,朱某某于2016年将多年积蓄5.5万元出借给林某某,由刘某某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林某某拒不偿还,朱某某遂将俩人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林某某向朱某某偿还借款5.5万元及利息,由刘某某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林某某仍未按期偿还,刘某某亦未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无奈之下,朱某某选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朱某递交的材料中缺少授权委托材料,工作人员告知其须补充。朱某表示父亲朱某某年事已高,居住在永泰长庆老家,且不识字,恐无法办理委托手续。考虑到朱某某的特殊情况,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可以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并协助其办理委托手续。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朱某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现场为其父亲预约了上门立案服务。立案庭随即向执行立案窗口派发上门立案工单。

  8月5日,尽管受台风影响,永泰大雨倾盆,但为尽快帮助朱某某完成执行立案、兑现胜诉权益,法院干警还是在大雨中驱车1个多小时来到了朱某某家中,完成了上门执行立案服务。

  这样的场景并非个例。为了让立案服务更精准,福州两级法院坚持“一站服务”。除了科学布局诉讼服务大厅服务区域,实现基本功能全覆盖,致力打造建设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慧精准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以外,福州两级法院还开辟特殊人士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提供多功能、门诊式、定制化服务,避免出现“数字鸿沟”。同时,将立案工作延伸到“1”个窗口之外,打造“N”个立体立案渠道。开展上门立案服务,依托乡镇诉非联动中心、法官工作室、古厝巡回法庭、金融巡回法庭、医患纠纷巡回法庭等一线服务点,建立以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为基础,一线驻点巡回和流动巡回相结合的便民立案服务网络。
坚持“一趟就好”

  力求服务水平“更上一层”

  4月5日,当事人林某前来福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经审查,确定该案应由厦门中院管辖。工作人员当场告知其可通过跨域立案向厦门中院提交立案申请。林某同意选择跨域立案,于是在福州中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通过网上成功发起跨域立案,全程5分钟立案完毕。

  “本来我以为糟糕了,得跑好几趟,没想到一次性办成。”林先生感慨道。和林先生有着同样感慨的,还有年过七旬的李老太太。

  4月9日,李老太太夫妇来到福州中院。原来,老太太的银行卡被盗刷,想到法院状告银行赔偿损失。经初步审查材料后,工作人员发现这是一起借记卡纠纷,应该去基层法院立案。

  在得知此情况后,两位老人本欲离去,却被工作人员拦下。原来,工作人员在审查材料时,发现他们准备的材料并不齐全,没有复印身份证、没有填送达地址确认书、没有被告的企业信息公示报告等。工作人员帮助老夫妻填写好诉状、查询被告信息、整理证据目录,并告知他们应去鼓楼法院立案。带着补充完备的材料,李老太太在鼓楼法院成功迅速立案。

  为让群众少跑腿,福州两级法院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编制立案材料清单,及时告知申请人在立案受理前需要完成的各项准备工作和相关材料。严格落实一次性补正告知要求,做到“一纸清”“一次明”,确保不因告知不明让当事人重复跑、“翻烧饼”、瞎折腾。

  此外,福州两级法院还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智慧司法云·榕e诉”平台、闽政通App进行立案,将诉讼服务中心由线下扩展到线上,让数据多跑路,将诉讼服务延伸至8小时之外、工作日之外,实现立案“一趟都不用跑”或“最多跑一趟”。2019年7月以来,全市法院共收到当事人网上立案申请31277件,成功立案18992件,成功立案率为60.72%。

  此外,福州两级法院还创新“同市跨域”的立案服务理念,开设跨域立案服务窗口,配备专门的立案工作人员为选择跨域立案的当事人及律师提供立案服务,打通两级法院之间、法院本部与法庭之间的壁垒,打造福州立案服务网络。“三一”立案工作机制实施以来,共处理跨域立案申请528件,成功立案399件,其中全市两级法院之间的跨域立案13件。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9/id/62471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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