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边铁路运输法院成功执结一件申请标的额为386万元的案件。
四川某公司因承揽某工程建设公司承建的某高铁项目未给付工程款,遂将其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某工程建设公司应在法定时间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拖欠的工程款386万元及银行利息等。由于某工程建设公司未能主动按期履行,申请人四川某公司于今年向延边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案件的执行一波三折。起初,办案法官通过线上查控扣划被执行人74万元后便没了线索,但在6月出现了转机。被执行人在给付50万元时,执行干警通过银行流水和财务账目发现被执行人通过该公司名下其他项目账户向某行政机关缴纳了30万元罚款。
“既然能缴纳罚款,那么被执行人一定还有其他项目账户。案款一定能够全部执行到位。”承办人思考着。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继续执行后,承办人指导执行团队其他干警根据该罚款的汇入账户一点一点摸排线索。
功夫不负有心人,承办人在某非银行性金融机构成功查找到账户,并在扣划51.9万元之后冻结了该账户,通过账户流水账分析,该户每月月底必有大额进账,8月中旬,执行局对该案进行“收网”,并成功扣划216万余元,申请金额全部到位。对于利息和迟延履行金部分,申请人也明确表示放弃,案件成功执结。
下一步,延铁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将继续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和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做好执行工作,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具体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