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西宁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中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黄正涛通报了《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的制定背景、特点和亮点及主要内容,民二庭副庭长刘永健发布了4起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法治日报、青海日报、西宁晚报、西宁市广播电视台等中央驻青、省市十余家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发布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动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市党代会及“两会”精神在全市法院落地生根,全面提升全市法院营商环境整体水平,西宁中院依照最新出台的《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足法院实际,对标先进城市,聚焦问题短板,制定了《行动方案》,围绕“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方面,提出了23条具体举措。
《行动方案》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在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主力军作用。同时,《行动方案》立足法院主责主业,坚持把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要求贯穿“立案、审判、执行” 全领域、全方位、各环节,努力推动诉讼服务向“优”提升,审理周期向“短”压缩,执行成本向下“压”降,破产工作向“好”发展。此外,《行动方案》作为全市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载体,坚持“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充分回应了市场主体的关切与期盼。
《行动方案》共包含4个方面23条举措:在提升执行合同质效方面,推出了10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立案登记制,深入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拓宽多元化纠纷化解渠道,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强民商事案件诉讼全流程管理,努力压缩审理期限。进一步完善电子送达机制,努力构建以电子送达为基础、直接送达为辅助、邮政送达为补充、公告送达兜底的全流程闭环送达体系。加强对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司法辅助环节案件的清积工作,更好的服务审判执行。严格落实诉讼费退费相关规定,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进一步降低诉讼成本和执行环节费用成本。持续开展长期未结涉企民商事案件专项清理,每月动态监控通报。加强与公安、不动产、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建立完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与披露制度,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信用修复和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加强对“终本”案件的评查,加大合同案件执行力度,进一步压缩执行周期。不断提升电子卷宗质量及应用水平,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向更高层次发展。
在抓好破产审判工作方面,推出了6条具体措施。严格落实破产案件立案登记制,加大对有案不立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理和指导督办力度,推进破产案件简繁分流、快慢分道,规范、高效审结破产衍生诉讼。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作用,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破产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法官业务能力。积极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保障破产程序运行顺畅。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管理与监督,提高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
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推出了4条具体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严防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完善同证券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投资者保护机构等的诉调对接机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案件调解工作,高效、及时解决相关纠纷。加强保护中小投资者审判专业化建设,进一步统一相关案件的裁判尺度,提升案件质量。完善涉证券、期货、基金、信托或其他理财投资等相关群体性纠纷诉讼代表人制度,健全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示范判决机制。
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动产登记、获得信贷等方面,针对性推出了3项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依法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运用各种损害赔偿计算方式,充分发挥损害赔偿补偿和惩罚的双重功能。立足行政审判职能,加强与不动产登记机关的协作力度,推动不动产登记办理环节、时间和成本进一步压减。立足金融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审理金融类纠纷案件,推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此次新闻发布会发布的“青海某洗煤公司与青海某镁业有限公司强制执行案”“王某某等诉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青海华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诉西宁某电子产品经营部等著作权纠纷案”等4件典型案例,紧紧围绕“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办理破产”等优化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充分彰显了西宁两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法治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