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肥西法院联合肥西县商会调解委员会利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平台成功化解一起标的额近4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安徽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某鞋业有限公司系长期合作伙伴,2020年7月,原被告双方签订《协议书》及《供销合同》,约定被告从原告处购买人造革、合成革等产品。原告依约向被告提供了相应货物,但被告未能按时全额向原告支付货款。原告多次催讨无果,为维护自身权益起诉至肥西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利息共计4116106元。
肥西法院立案窗口在接到原告的网上立案申请后及时征询当事人的调解意愿,经当事人同意,窗口工作人员将本案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推送至肥西县工商联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平台。商调委调解员李孝法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被告企业法务取得联系,得知被告公司在河南省,因疫情及河南郑州特大暴雨汛情影响无法到场调解,且近年受疫情影响被告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故而导致资金紧张,未能及时还款。
为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本着“调解优先,助企解纷”的调解原则和“协调解决,再续合作”的调解思路,9月24日,调解员李孝法利用调解平台向双方当事人发起了在线调解,通过平台实现“视频对话”。调解过程中,李孝法告知双方企业对方存在的经营难处,类案的相关法律规定,通过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方案,原告亦放弃了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协议拟定后,李孝法随即指导双方通过调解平台客户端在线签署调解协议。当天,案件承办法官便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制作了民事调解书,赋予其强制执行力,至此一起大标的额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