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确实没想到,拖欠了我近十年的虫草款,终于在你们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有了着落,非常感谢你们执行法官冒着严寒、不惧风雪先后三次驱车前来严重缺氧的玉树杂多县执行我的案子,真的不知道咋表达我的感激之情”。
当申请人王某一边点着法官从被执行人处执行回来的案款,一边哽咽地诉说着为讨要欠款先后风餐露宿跑了近十年,如今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海某和其落脚的小超市,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海某系老乡关系,双方均经营虫草生意,由于虫草生意的特定行规,买卖双方的交易大部分靠信任和赊欠的方式实现买卖行为,但也正因如此埋下了经营风险。一年下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在结算时因分歧太大,被执行人给申请人写了一份欠条后便逃之夭夭,无奈之下,申请人一纸诉状将被执行人诉至法院。因联系不到被执行人,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作出判决,被执行人海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付申请人王某欠款479000元。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失联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法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系甘肃临夏县人,城东法院遂将该案移送至临夏县法院执行,执行两年未果,临夏法院又将此案退回城东法院执行。漫漫十年,申请人和执行法官通过各种手段和措施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执行法官先后三次赶赴玉树州和所辖的杂多、曲麻莱、治多县走访查找被执行人。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2021年9月20日,申请人将被执行人在杂多经营小超市的确切消息通报给执行法官后,城东法院执行局紧急召集承办法官和相关人员,当即部署驱车前往玉树杂多执行案件工作,指令申请人连夜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守候观察被执行人动态,执行干警一行四人于次日凌晨到达玉树市,稍作休整后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杂多县,在被执行人经营的小超市将被执行人海某找到并将其控制。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工作后,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但由于被执行人做的是小本生意,暂无能力全部履行完毕。执行法官当即与当地工商、派出所等部门取得联系,并邀请当地经营小超市的从业人员,对被执行人经营的小超市的货物价值现场进行估价后,责令被执行人变卖或筹集相当于货物价值的资金,经过当地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的协助和在场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共识,被执行人先行筹集35000元现金给申请人,法院不再强制变卖小超市货物,由被执行人继续经营,剩余款项根据超市经营情况继续执行。
夕阳西下、群山起伏,夜幕下的玉树大地已是寒气令人。由于杂多县高寒缺氧,执行干警出现明显的高山反应,便连夜赶回玉树市休整,一路上虽然天气严寒,但想起申请人幸福的笑脸,执行干警心里却感到无比的温暖。城东法院执行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展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效和干警的优良作风,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实现,更好突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主题。